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桃花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镇对2023年6月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拟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用书面、网页留言或电话反馈。联系地址:桃花镇人民政府(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公前街一号),联系方式:0580-6061148。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关于公布桃花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