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K15071982X/2022-151525 公开日期 2022-12-20
发布机构 桃花镇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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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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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桃花镇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镇机关各办(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抓好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调整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洪  达

副组长:贺培雯

成  员:朱光平(镇社管办)

潘丙慧(镇党政办)

徐  海(公前村)

张玲峰(对峙村)

林  忠(茅山村)

虞静伦(沙岙村)

周友军(青龙村)

陈科峰(塔湾村)

张立成(盐厂村)

史晓琴(公前居委会)

顾峰军(桃花农商行)

柳  海(桃花中心卫生院)

胡可通(桃花中心学校)

金  哲(桃花中心幼儿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管办,朱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史久斌、毛文卫为办公室成员。

二、制定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体制,健全医疗保险体系,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有利于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对参保人员患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更大保障,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从11月起到12月25日结束,时间非常紧、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工作步骤,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继续把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各村(居)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组织上、人员上、措施上得到充分保证。

(二)把握政策、重视宣传、加强服务,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各村(居)单位要充分理解与把握,并向广大群众宣传到位,要突出重点、亮点,使群众充分了解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实做好群众参保工作。在宣传时不但要继续延用以往几年行之有效的多种宣传方式,还要注重运用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典型事例来宣传引导。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由税务部门征管,缴纳实施“现金改卡”,各村要比对数据,继续做好“现金改卡”工作,畅通多渠道进行缴费。2023年度筹资标准为:成年人每人1900元,其中个人缴费710元,各级财政补助1190元;未成年人每人1500元,其中个人缴费570元,各级财政补助930元。上述筹资标准含大病保险筹资。

今年区里要求参保率必须达到99%以上。各村(居)单位在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时,要充分借助网格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群众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多做说服教育,多做典型引导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镇政府继续施行系列优惠政策:对全镇70周岁以上老人在其他应参保的家庭成员都参保情况下,镇政府负担其个人参保缴费部分300元。

(三)以人为本、注重方式、掌握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全镇机关干部、村(居)干部要积极联亲系友,上门头、蹲地头,有针对性地挨门逐户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说服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群众能更好地理解政策,从而主动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各网格组在走访中要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到户。对于不支持参保的村民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其签名并存档,并做好不参保人员调查登记工作;对于犹豫不决的村民,要勤上门头做工作;对于外出在沈家门的,要专门组织人员到沈家门上门做工作;对于在单位上班的群众,各单位领导要配合镇里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各村(居)单位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按要求上报到镇城乡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毛文卫,联系电话:6061887。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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