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罗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16”窒息一般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舟山市普陀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总工会等单位成立评估组,于2023年6月6日对浙江普罗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16”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5•1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开展了事故评估工作。评估组听取了事故责任单位浙江普罗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台账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整改完善,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本次事故认定浙江普罗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落实应急救援有关规定,最终导致1人死亡事故发生。据此对该单位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蔡寅生,普罗德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有效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据此对其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浙江普罗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剖析了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企业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通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场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现场隐患较多;
(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薄弱,未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养成良好习惯。
五、工作建议
(一)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员工加强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充分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有针对性地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具有与岗位相应的资质与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附件:1.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2.典型做法清单
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清单
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措施清单 |
1 | 厂区内的消火栓周围存在杂物 | 监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 |
2 | 厂区内的油桶存放缺少防渗漏装置 | 监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更换。 |
3 | 车间内一只灭火器压力失效 | 监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失效灭火器及时清理。 |
4 | 乙醇储罐仓库标识掉落 | 监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更换。 |
附件2
典型做法清单
地区 | 序号 | 经验做法 |
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 1 | 邀请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公司和相关专家对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
2 | 按照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要求,对企业的危险作业开展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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