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 | 舟环普海审〔2023〕03号 | 2023年8月28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6878727
传真:0580-38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