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0K15064045J/2023-139996 公开日期 2023-08-03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国土空间规划科(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科、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牌子)
发布日期:2023-08-03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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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机构负责人

倪龙和

机构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公开电话

国土空间规划科 0580-3031389

办公时间

(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相关工作。提出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建议并实施。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相关工作。承担辖区规划实施的协调和政策技术指导。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承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辖区重大项目选址的前期研究和论证。承担行政许可、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承办审批业务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等项目。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组织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参与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补充耕地指标的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衔接。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导或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森林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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