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3-152394 公开日期 2023-07-2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发〔2023〕18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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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现将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区长  徐炜波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审计、税务等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审计局。

联系区税务局、区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

常务副区长  吴红卫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财政、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统筹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区块建设、城西开发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数字化改革、政务公开、发展改革、金融、国家安全、人民武装、对口支援、流动人口管理、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外事、台湾事务、口岸、对外开放、打击走私、海防、统计、机关事务、行政审批、招投标管理、档案、地方志、驻外联络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口岸与海防管理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区委区政府政策研究室、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委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区社会治理中心、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普陀区支行、普陀区银保监组、区人民武装部、驻普陀部队、区消防救援大队、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各银行金融机构、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组成员  王海涛

负责建设与管理、数字城市、住房改革、交通、国际海事服务、港航物流、港口建设管理、邮政、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旧城改造中心、区城投集团、区交投集团。

联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东港集团、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普陀分中心、舟山沈家门海事处、六横海事处、普陀公积金管理中心、区邮政公司、普陀自来水营业所、蓝焰普陀燃气公司、国际海事服务产业园区(浙台经贸区产业园)、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

副区长  张宏华

主持区公安分局工作,联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普陀大队。

副区长  屠定玉

负责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供销、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物局)、区文旅集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区总工会、共青团普陀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普陀华数公司。

副区长  朱彦波

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普陀医院。

联系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红十字会、区慈善总会、区关工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舟山广播电视大学)。

副区长  乐舟龙

负责水利、海洋与渔业、渔港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气象等工作。

分管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海洋行政执法局、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局)、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区气象局、普陀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

副区长  周吉敏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粮食、“菜篮子”工程、经济合作与招商引资(浙商回归)、经开区建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区块建设、城西开发建设、通讯、工商联、盐业、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投资促进中心、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普陀综合事务中心、普陀区智创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区工商业联合会、区科学技术协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区盐业集团、舟山电力局普陀供电分局、区贸促会、区烟草专卖局、商贸普陀分公司、普陀电信公司、普陀移动公司、普陀联通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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