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473H/2023-139615 公开日期 2023-08-04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8-04  08: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机构简称

区民政局

机构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4楼

联系方式

0580-3013427

地址邮箱

3286412204@qq.com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机构职能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负责管理监督全区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五)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八)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九)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十)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四)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下午14:00-17:00

值班电话:0580-3055664 传真:0580-3059307 受理投诉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受理投诉电话:0580-30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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