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3260/2023-139892 公开日期 2023-08-04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复议应诉科
发布日期:2023-08-04  10: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机构负责人

孔周

机构地址

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01室

联系方式

0580-3010792

公开电话

0580-301079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冬令)上午:8:30-11:45;下午:2:00-5:00

机构职能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受理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承办或协助部门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办区司法局行政应诉案件,承办以区政府、区司法局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办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答复工作。集中承办以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或协助部门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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