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延续)事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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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口

舟山市维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延续)事项于2023915日经我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舟山市维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11201-203室、12201-204

工作场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11201-203室、12201-204

法定代表人:张燕青

种类和范围:使用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L2108]

有效期至:2028914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延续)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80-3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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