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舟普城开〔202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提升舟山本岛东海岸防灾减灾能力,保障重要生态功能区健康,修复受损岛岸海滩,重塑海岸带生态系统完整性,遏制滨海湿地退化,改善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北起螺门海域,经骐骥山岛、牛首山、麒麟山,南至莲花岛,总用海面积4.7193公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舟山岛东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舟山岛东部海岛生态修复工程、舟山岛东部海域生态修复工程、海洋智治工程等四个工程。其中沙滩生态修复面积20.0公顷,砾石滩生态修复面积17.8公顷,侵蚀型岸坡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面积1.67公顷,边坡植被修复工程修复面积10.11公顷。修复岸线6590米。
五、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匡算为51515万元,所需资金向上争取及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请据此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原普发改审〔2022〕68号文件停止执行。
此 复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1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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