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舟普科〔2023〕4号)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2022年度普陀区创新券集中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对象
2022年度委托载体开展相关服务并已经成功使用创新券的各类区级企业。
二、兑现需提交纸质资料
1.《舟山市普陀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份;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服务协议)复印件一份;
4.检测报告或技术服务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
5.企业自付资金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一份;
6.企业自付资金银行凭证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日期
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区经信局(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705),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发展科刘芳宏,电话:1*******2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度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度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企业盖章) | ||||
企业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银行
账户信息 | 账户名: | ||||
开户行: | |||||
账号: | |||||
载体名称 | (载体盖章) | ||||
载体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承诺 | 本单位承诺: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提供申请兑现创新券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部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或协议 | 企业自付资 | 创新券抵用 | |
合计 |
注:1.请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服务合同、检测报告或成果证明、发票、银行凭证等证明材料;2.如企业兑现,请在银行账户信息一栏填写企业账户信息;若是载体兑现,请在银行账户信息一栏填写载体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