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普陀医院改扩建工程 | 普环建备2023-016号 | 2023年9月6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5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项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6878728
传真:0580-3820628
普环建备2023-016号“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普陀医院改扩建工程登记表备案.pdf
备案承诺书-公示版.pdf
普陀医院改扩建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