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陀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奋力推进新时代进程中的民政事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4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22年度改革创新成绩突出集体。现将2023 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一)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推进七优享工程、现代社区建设、省市民生实事项目等工作任务落实
1.七优享工程。民政牵头的是“老有康养”和“弱有众扶”两个专项。
老有康养,推进8项指标任务完成:一是在天颐老人之家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8张。二是在六横苍洞、蚂蚁岛村、展茅街道黄杨尖、沈家门街道西河社区、虾峙晨港5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超额完成2家)。三是73人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四是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护理员数达23.1人。五是依托幸福食堂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75%的村(社区)。六是完成区海福公司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七是6月起高龄津贴发放实现全区全覆盖。八是完成六横、桃花、虾峙、展茅、东港5家乡镇级康养联合体建设。
弱有众扶,推进7项指标任务完成:一是完成区海福公司骨灰纪念堂及配套生态公墓建设、区殡仪服务中心整体提升改造两个项目,投资额均超100%。二是在区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融合建设1家区级社会救助联合体。三是最低生活标准调整到1110元/人/月。四是新增慈善组织2家,总数达8家。五是配合市局落实低收入人口7类数据监测。六是完成30户善居工程改造。七是落实70万元慈善信托基金。加分项方面,第三季度在全省“弱有众扶”现场会书面交流,会上获王文序副省长点名表扬,加0.2分;11月6日,在市局帮助下,以普陀事例为主的全市海岛特色关爱服务体系做法在《人民日报》上刊登,有望加0.2分。
2.现代社区建设。我局共8项指标,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养老护理员人数等2项指标与七优享工程指标一致,剩余6项指标如数完成:一是培育发展4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达22家。二是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占比达51.9%,高于全市47%的标准。三是每万城镇常住人口目前拥有社区工作者14.9人,12月份完成招录后可达18人。四是救助家庭探访覆盖率100%。五是完成114个城乡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点建设,覆盖率100%。六是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率100%。
3.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我局共承担省市民生实事项目4个,其中省级的3个(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终端配置和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与上述七优享工程和现代社区建设指标相同,剩余1项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建设幸福食堂2家,我们采取公建民营和企业加盟方式,完成了9家幸福食堂建设。
(二)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全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1.养老事业发展转型升级。一是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开展“岛居安老”行动,投入1500余万元完成登步、虾峙东晓两个托老所和虾峙敬老院的质量提升改造,实施东港街道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投入300万元打造虾峙敬老院“离岛安养”项目,安排偏远小岛老人集居养老。启动白沙港里托老所“梦想改造”项目,在引入旅居养老服务模式的同时,发挥村社托老所兜底保障作用。实施医养融合发展项目,出台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深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投入50万元在海福公司打造中西医结合医疗诊所。二是推进区域养老协作。主动承接省厅“海岛支老、一起安好”行动支持,实施区内“岛连岛·心连心”养老机构共建奔富行动。目前,共34位支老人员支持我区5个海岛,开展各类活动1435次,受益老年人1.6万余人,海福社会福利中心派出5批次23名人员支援葫芦托老所,累计服务老人192人次。优化海岛幸福驿站功能,全区两家驿站共开展服务活动192次。开展“守护夕阳”行动,共为1300余名海岛留守老人提供各类服务,共发放资金13.37万元,服务人次达1070人次。三是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人安装居家紧急呼叫终端,首批2000户启动安装。打造“海岛支老”应用,提供文艺演出、医疗康复等服务。今年共为1300余位海岛老人提供服务。
2.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有力。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实地核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截至11月,共发放救助资金3921万元。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与社保、法院以及交警大队建立核查机制,每季度对在册人员进行一次复核,发现异常信息请及时处理。二是推进助联体运营高效。整合17家政企单位,联动63家社会组织的资源,梳理了包括为老、帮困、助医、扶残、护童等十大类80余项帮扶清单,以“物质+帮扶”模式开展困境儿童微心愿认领等活动50余场,服务群众达10000余人次。三是推进探访关爱模式创新。推出人户分离困难群众“呼叫转移”探访关爱模式,助力共富路上海岛困难群众一个都不少。目前,该模式已覆盖全区全部困难群众对象,相关经验做法获人民论坛网、中国社会报等媒体刊发。四是推进“善居工程”实施深入。遴选30户困难家庭开展善居工程项目改造,投入资金96.5万元,惠及47人,平均每户3.2万元。五是推动孤困儿童帮扶走心。落实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建强帮扶队伍,目前全区共有儿童主任131人。实施适学化改造项目,投入6万元,为8名困难儿童完成改造。
3.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完善。一是推进基层减负。出台涉村(社区)事项清单和清理规范实施方案,明确92条履职事项和挂牌清单,取消28条证明盖章事项,统一集合式功能指引牌标准。实行标准外事项“认领、整改、督查”问题导向制,开展两轮专项整治,共清理涉村(社区)机构挂牌11项,规范上墙制度12项,实现23个问题“清零”。设立省市区三级基层减负监测点6个,开展月度动态监测和年度集中督查,实现长效监测。10月,联合区纪委、组织等部门开展村社减负“回头看”检查,已清理问题无一反弹。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培育。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开发“数治廉社”场景,实施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创建,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召开第三届慈善大会,表彰了一批“普陀慈善奖”获选单位和个人。迭代升级“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应用,以数字孪生理念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项目138项,好评率100%。发挥大学生实践基地作用,为大学生提供职业培训6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4月,数智赋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做法,在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交流。三是推进社区治理。举办“幸福邻里节”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爱邻助邻、和谐相助的社会新风尚。大幅增加社区干部编制,核定344名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职数。开展统一招录工作,共招聘66名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和6名储备干部。选树社区先进典型,选树4名省市最美社区工作者、1名省级社区工作者领军人才、1名市级社区工作者领军人才,推荐1名社区工作者亚运火炬手,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4.社会事务服务暖心提能。一是持续深化婚俗改革试点。对标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选条件,完善区婚姻登记中心软、硬件设施。推进婚俗改革数字化项目试点,完成婚俗改革一件事数字化项目的立项、评审以及招标工作。 开展系列婚俗改革活动。完成“星辰为媒 大海作证”520活动暨“舟创未来·姻为有你”舟山市人才集体婚礼活动。成立区婚姻家庭协会。完成全国婚俗改革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推进会,打造响了山盟海誓婚俗改革金名片。截至目前,共开展婚姻家庭辅导1264件,辅导率达到84%,劝和102对,劝导率39%。二是加强殡葬改革。完成1800穴区级拆迁安置公墓和1000穴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建设。启动区级骨灰堂建设,完成项目招标和方案设计等,实施殡仪服务中心整体提升改造,建设殡仪服务管理系统,开展全省节地生态及老旧墓地生态化改造示范点创建,完成桃花镇骨灰堂和展茅小坑生态墓建设并申报节地生态示范点。开展“青山白化”“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发现问题坟墓14处并完成整治,整治率100%。完成“小岛你好”首批5岛“青山白化”工作。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对辖区范围进行排摸,未发现“活人墓”等问题。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合公安、社保等多个部门,合力解决滞留受助人员的落户安置以及社会保障问题。激发“党建+救助”的新动能,开展全国第11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目前救助各类求助人员169人次。打造“互联网+救助寻亲”服务模式,不断拓展寻亲渠道,共跨省护送28人返乡。
(三)坚持干净干事,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普陀区民政局党组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持续不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排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执行“四种形态”,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问题,形成持续震慑。把廉洁风险管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期听取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中廉洁风险管控情况汇报,解剖“麻雀”,集体“会诊”,严防风险问题发生。要求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自律,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廉洁奉公、担当作为意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招考、调动等方式,增加了2名局领导,补充公务员、事业在编干部4名。自9月起开设“民政课堂”,每月安排1名中层干部上台讲政策法规,分享工作案例,目前已开展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