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日期:2024-11-14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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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出台《普陀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明确3方面10项改革内容。加强纪委监委、组织、机关事务等部门协作,做好职数调整、集中办公场所保障等,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强力支撑。二是优化机构设置。将原有10个派驻机构整合为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均配备正科级组长,充实年轻干部、业务骨干等,组均编制数由5.6人增至8人。综合考量监督单位体量、工作性质等,科学划分授权监督单位,组均监督8-10家,构建“一组监督多类、组组监督平衡”格局。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派驻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8项,配套推行“饮酒报备”“离岛报备”等线上应用,实行“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区属国企纪委”“五合一”协作监督办案模式,一体推进监督联动、案件联查、绩效联考等,释放改革动能。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已处置问题线索66条,立案27件,自办案件数同比增长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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