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促进我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优化粮油种植结构。结合单产提升行动及我区粮油生产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特此予以通知。
二、制定依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舟政办发〔2020〕45 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驱动渔农业现代化先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32 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舟普政办〔2020〕73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优化调整后的粮油扶持政策共六条,主要内容为加大粮油生产补贴、夯实粮油生产基础、完善粮食产销对接、提升金融保险服务、强大宣传力度和提升监督效能
第一是加大粮油生产补贴:明确了早稻、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旱粮、油菜的补助标准,新增了对机插秧种植的早稻、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补贴,对100亩以上连片种植早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且全区种植单产前列的种植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300亩以上)、2万元(200亩以上)和1万元(100亩以上)的奖补。
第二是夯实粮油生产基础:鼓励土地流转复耕,对复耕面积达到5亩(含)以上用于粮油生产的种植主体给予其复耕补贴。鼓励主体扩面种植,对流转种植500亩及以上的大规模种植主体,比上一年每增加流转种植100亩给予奖励;鼓励农机装备升级,加强农田保护建设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第三是完善粮食产销衔接: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第四是提升金融保险服务:继续实施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对规模化种植 主体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财政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 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
第五是强化宣传力度:及时通知本区域内的粮油种植大户,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实做好各项补贴申报、核实及发放工作。
第六是提升监督效能:要进一步明确补贴申报程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抽查。
五、新旧政策对比内容
一.新增机插秧种植的补贴。鼓励农户推广应用机插秧技术,对通过机插秧种植的早稻、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每亩给予50元的补贴。
二.新增粮食单产奖补措施。对100亩以上连片种植早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 且全区种植单产前列的种植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300亩以上)、2万元(200亩以上)和1万元(100亩以上)的奖补,其中要求早稻单产500公斤/亩以上、单季晚稻单产650公斤/亩以上、 连作晚稻单产550公斤/亩以上可进行申报。
三.调整油菜补助额度。原政策中对种植油菜5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每亩200元的补贴;新政策中对市定种植油菜5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每亩 300 元的补贴。
四.新增秸秆综合利用内容。鼓励种植大户采用低留茬收割技术且通过秸秆还田等措施进行秸秆综合回收利用。
五.调整粮食产销对接内容。新政策减少地方储备粮规模内容。
六.原政策为强化宣传监督力度,新政策内容扩充,为强化宣传力度和提升监督效能。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推进《扶持政策》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我区粮油政策实施的积极性,强化补助资金监管力度。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环境。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农业科副科长刘乐乐
联系方式:0580-380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