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招标投标管理,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 项目、采购项目管理,根据《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 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普招组办〔2021〕6 号), 参考《桃花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桃镇政〔2024〕65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桃花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标准及方式
(一)工程建设项目
1、镇本级、镇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含) 以上 60 万元(不含) 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15 万元(含) 以上 30 万元(不含) 以下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有 关的设备、材料(货物)、服务采购(设计、勘测、监理等);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 万元(含) 以上
60 万(不含) 以下的建设工程,5 万元(含) 以上 30 万元 (不含) 以下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货物)、服 务采购(设计、勘测、监理等),严格按照《桃花镇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桃镇政〔2024〕65 号)文件要求执行。
2、镇本级、镇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 万元(含)以上、20 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15 万元(不含) 以下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货物)、服务采 购(设计、勘测、监理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 5 万元(含)以上、10 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填 写《项目交易方式审批表》(附件一),报镇招投标中心备 案,通过谈判、 比选或询价方式自行选取承包商实施。
3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 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不 报镇招投标中心备案,经比选或询价后实施。
(二)政府采购项目
1 、属于政府采购的货物与服务类项目的,按照《普陀 区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录及标准》执行。
2 、采购预算 30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填写《桃花镇政 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附件二),通过公开比选、询价 采购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政采云”平台电子 卖场未上线的货物或服务则通过公开比选、询价后自行采
购。
(三)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采购项目
镇政府下属各企业单位、渔农村经济组织采购项目由采 购单位依照相关程序,通过比选、询价或者招标等方式自行 组织采购。
二、项目审批流程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 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及采 购项目,由分管领导或村社联系领导提交镇主要领导,经镇 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实施。
三、实施时间
该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项目交易方式审批表
附件二:桃花镇政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4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 1
项目交易方式审批表
申请单位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项目预算价 | |||||
项目面积 | 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 | |||
交易范围 | |||||
交易方式 | |||||
申请理由 |
申请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招标领导小 组意见 |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年 月 日 | ||||
招投标领导
小组负责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二份:招标单位、镇招投标中心各一份
附件 2
桃花镇政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第一联)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商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格(总价) | |||
申请理由 | |||||
经办人 |
分管领导意见 | ||||
党政办分管 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意见 |
桃花镇政府采购商品请示审批单(第二联)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商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格(总价) | |||
申请理由 | |||||
经办人 |
分管领导意见 | ||||
党政办分管 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意见 |
备注:第一联党政办采购处留档,第二联财务报销时作为附件留档。
附件:桃镇政〔2024〕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文字】《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政策解读
【图解】《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政策解读(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