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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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口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油品种类项目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大岙后沙洋

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不新建构筑物和相关设施,1#2#码头新增装卸原油和稀释沥青,后方库区二期新增储存稀释沥青和石脑油;同时对库区储罐的储存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货种调整后码头吞吐量维持不变,储罐周转量保持不变。

已按规范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切实加强污染防治,牢固树立环境意识,坚决实现承诺的环保指标。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①装船废气依托库区现有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对装卸臂等机械设备和输送管道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牢固,保证其性能良好,杜绝管线、阀门的跑、冒、滴、漏,实行清洁生产。   ③装卸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在不良气象条件下应停止作业;装卸完毕后,立即对装卸臂进行扫线。 ④储罐密封装置采用浸液囊式密封,预留油气氮封系统及回收接口;内壁做除锈处理,且内壁下2m2m涂刷防腐涂料。 ⑤作业时工作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探测器,一旦发生物料泄漏,迅速检查,控制物料外泄。 ⑥定期进行设备与管阀件泄漏检测与维修(LDAR),确保密封设施的有效性。

二、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设置污染监控井。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废脱硫剂和清罐废物收集后在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对到港船舶进行严格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振防护措施。

五、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艺车间、污水雨水收排及处理系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源头控制,根据分区防渗原则采取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并建立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系统及应急响应体系。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1、管线泄漏防范措施   ①本项目依托的管线内、外壁均已进行防腐;码头引桥根部已设置1个切断阀平台,每根管线均已设置紧急切断阀,企业应定期检查其性能,一旦发生管线溢油,及时切断截止阀。 ②加强环境健康安全的管理;监理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和管理程序,并确保贯彻执行。 ③确保所有节点阀门封闭,所有的焊点下方均设置地沟。 ④调度人员应熟悉管辖范围内的工艺流程和管道的运行情况,能根据管道的输油量、环境条件,确定其输油温度和输油方案;能根据管道运行参数的变化,判断管道运行是否正常,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管道的事故隐患。 2、储罐泄漏防范措施 ①稀释沥青储罐采用内浮顶储罐;浮顶排水选用旋转接头式排水装置,有效减少腐蚀穿孔泄漏风险。   ②定期检查储油罐及其附属设备,并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完好。特别是在寒冷季节应注意做好防冻工作,防止冻坏阀门、仪器仪表等设施。   ③设置储罐高液位报警(雷达液位计/伺服液位计)及高高液位报警联锁(音叉式液位开关)。 ④罐区采用储罐管理系统,在收料前提前计算储罐空余容量,在作业过程中对非作业储罐液位异常变化进行报警并处理。 3、火灾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①储罐均采用双盘式内浮顶罐,浮顶采用二次密封结构。   ②罐顶二次密封位置设置光纤光栅火灾探测系统,监控非正常温度升高,对初期火灾进行有效监测。 ③在库区设置高清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库区情况,检测初期火灾。 ④储罐设置完善的导静电设施,将雷电及静电电荷导出,避免引燃密封内气体空间。   ⑤库区及码头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皮鞋进入。 ⑥管线及设备等如需维修动火,必须彻底吹扫、置换泄压和强制通风换气,并经爆炸气体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准动火,还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⑦设置完整的消防泡沫及消防喷淋系统。 ⑧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用于巡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1111~202411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3820628

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邮编:316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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