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0197/2024-155496 公开日期 2024-12-18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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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1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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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发出《财政检查通知书》(普财监督[2024]9号),并组织检查组自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对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轮港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了书面承诺。

此次检查依据《浙江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开展。实地检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财务会计资料、核对记录及文件、询问了解、检查、实地调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程序,并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邮轮港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成立,取得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1330900558604903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期限自2010年6月至2060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吴大村。

公司经营范围:客运及货运港口服务;国际邮轮码头的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土地整理,海域围垦,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国内外贸易,为旅游集散提供相关服务。

截至2023年底,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年末职工人数19人。

二、单位财务状况

1、公司经营状况

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2023年底资产总额373396299.78元,负债总额183765187.2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89631112.58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24141.17元,主营业务成本1135622.67元,营业利润-15824710.01元,利润总额-15824268.21元,净利润-15824268.21元。

2、职工薪酬、福利费等发放缴纳情况

2023年度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共发放职工薪酬2101953.79元,其中:归属于2022年工资410942.88元, 归属于2023年工资、津补贴1691010.91元;发放非货币性福利220470元;缴纳社会保险费450157.87元;缴纳住房公积金239638元;缴纳工会经费38845.12元。

三、检查评价意见

邮轮港公司2023年度会计信息基本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要求;截止检查日没有发现资金截留、转移、挤占、挪用等现象。

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未及时计入

邮轮港公司截至2023年12月出资6500万元投资了上海蓝梦国际邮轮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其30%的股权,邮轮港公司对上海蓝梦国际邮轮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核算。经核实,2023年度上海蓝梦国际邮轮股份有限公司账面净利润为-99923478.44元,邮轮港未按享有的30%股权份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9977043.53元。

以上事实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九条“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2、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邮轮港公司截至2023年12月拥有围垦项目、岸电项目、自动扶梯、登船桥、码头廊道及人行步梯改造等在建工程54503850.66元。经核实,岸电项目、登船桥、码头廊道及人行步梯改造等6个项目均已在2023年完成竣工决算且交付使用,但公司未及时将其转为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5200468.79元。

以上事实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五、检查意见

1、邮轮港公司今后应加强对投资事项的管理,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及时确认、计量和记录损益情况,确保会计信息、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司经营状况。

2、邮轮港公司今后应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应当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普陀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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