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交旅〔2024〕92号)文及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葫芦岛西侧水域,总用海面积3.31公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将现500总吨级客运泊位改扩建成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客35.8万人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码头平台北侧新增1座38米×10米的接长平台,与现平台共同形成1个长98米的泊位,并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疏浚。
四、总平面布置
码头平台由新建接长平台与现平台组成,长98米、宽10米,接长平台轴线方位角及面高程与现平台一致。码头通过现有栈桥与后方陆域连接。
停泊水域布置于码头前沿,宽度为29.0米。回旋水域布置于码头前方,回旋椭圆取值195米×117米。
五、水工结构
接长平台采用高桩框架式结构,排架间距7.0米。桩基为嵌岩灌注桩,上部结构采用上下横梁加立柱的框架结构,面板采用叠合面板。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为1315万元,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审〔2024〕32号)、《关于同意调整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普发改审函〔2024〕2号),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舟交许〔2024〕2100054)、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书(浙航政-L0〔2023〕03),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舟交函〔2024〕18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关于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舟普自然资规函〔2024〕20号),舟山市普陀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关于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概算审核意见》(舟普财审〔2024〕199号)。
请据此设计施工图,控制施工图预算。
此 复
附件: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概算表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概算表
单位:万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 |
一、工程费用 | 806 |
1、建筑工程 | 670 |
2、附属工程 | 136 |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27 |
1、建设用海费 | 8 |
2、建设管理费 | 47 |
3、勘察设计费 | 105 |
4、其他费用 | 267 |
三、工程预备费 | 62 |
四、建设期利息 | 20 |
五、项目总投资 | 1315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4-330903-04-01-379046
38号普发改审〔2024〕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陀葫芦客运码头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