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普登(2024)第118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因批量受理,具体图纸不便张贴,有需要可拨打联系电话获取)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陀区东港海印路1055号
联系电话:301065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海国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普陀区虾峙镇东晓村河泥漕三区81号 | 330903019019JC00688F00030001 | 136.75/ 204.5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倪永庆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普陀区虾峙镇东晓村河泥漕一区72号 | 330903019019JC00208F00010002 | 95.41/ 84.6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周明国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普陀区虾峙镇东晓村长坑一区50号 | 330903019018JC00076F00010001 | 123.42/ 170.0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舟山市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