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4-155716 公开日期 2024-12-2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办〔2024〕57号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设立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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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我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经区政府同意,成立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分析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研究审议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要制度以及灾害防御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快速联动处置;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并实施考核评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由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人武部副部长、区政府办主任、协助常务副区长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区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      任:徐炜波 区长

常务副主任:李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胡乃利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王海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屠定玉 副区长

朱彦波 副区长

周吉敏 副区长

张峭岭 副区长

钟  波 副区长

沈  军 区人武部副部长

叶增浩 区政府办主任 

傅颖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缪华杰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一江 区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王  君 区气象局局长 

刘志恒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委      员:陈  忠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海虹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雯忠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张剑锋 区委社工部常务副部长

罗海舟 区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倪立刚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郑雄华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何俊杰 区发改局局长、区国动办主任

魏江涛 区经信局(科技局)局长

王岳军 区教育局局长

张小燕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丁  勇 区民政局局长

黄  睿 区司法局局长

陈宇宙 区财政局局长

周  军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陈其伦 区住建局局长、区旧城改造中心书记

张  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辛永波 区商务局局长

孙燕芬 区文广旅体局局长

王忠挺 区卫健局局长

张剑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郑  磊 区统计局局长

陈巧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张忠代 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红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俞海峰 区供销社主任

竺豪杰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方  斌 舟山国际水产城董事长

王志平 东港集团董事长

朱含洁 区城投集团董事长

刘  锋 区交旅集团董事长

李  波 区智创城西公司董事长

顾邦军 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郑宇波 区港航分中心主任

方益军 沈家门海事处处长

屠海琪 交警支队普陀大队大队长

顾宏斌 普陀监管支局局长

杜传强 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站长

彭熙文 区武警中队中队长

李捍东 区总工会主席

孔舟迪 团区委书记

赵  颖 区妇联主席

孟阿荣 区科协主席

缪  晨 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胡飞云 区邮政公司经理

马洪波 商贸集团普陀分公司经理

郑新龙 普陀供电分公司经理

刘  挺 普陀电信公司总经理

胡  平 普陀移动公司总经理

金  亮 普陀联通公司总经理

黄增宽 六横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夏方波 六横港航分中心主任

徐  刚 六横海事处处长

三、运行机制

(一)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下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和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减救灾办),均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

1.区安委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军安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区安委办日常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吕斌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其他分管负责人孙建华、赵东盛、缪宏州、周浩华担任。

2.区防减救灾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军安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区防减救灾办日常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孙建华担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陈浩、区资源规划分局总规划师陈彦玮、沈家门海事处副处长陈建华、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周浩华、区气象局副局长华晓春担任。

3.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主任、副主任和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变更,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委员变更,新任相关负责人自动担任委员,并由所在单位向区安委办(区防减救灾办)报备。

(二)区安委会下设危险化学品、渔业、水上交通、工业、道路交通、消防、建设施工、旅游和城市运行共9个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专委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涉及两位区领导同时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的,由承担专委会办公室职责的区级部门分管区领导为主要牵头人;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专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专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委办)设在主要牵头部门,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

增设或撤销专委会,经区安委会主任审核后,由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各专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由各专委会自行印发,并报区安委办备案。

1.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傅颖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过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军安兼任办公室主任。

2.渔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周吉敏 副区长 

副主任:郑思渊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忠代 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局长

方益军 沈家门海事处处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渔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渔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渔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商渔船碰撞、渔船自沉、渔船火灾,休闲渔船、乡镇纳规船舶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忠代兼任办公室主任。

3.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海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主任:贝佳利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郑宇波 区港航分中心主任

张  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方益军 沈家门海事处处长

夏方波 六横港航分中心主任

徐  刚 六横海事处处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商渔船碰撞、商船碰撞自沉火灾,客船、危化品运输船、乡镇纳规船舶、海上管线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港航分中心,区港航分中心主任郑宇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4.工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周吉敏 副区长

副主任:傅颖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郑思渊 区政府办副主任

魏江涛 区经信局局长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工业企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工矿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工矿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粉尘爆炸、船舶修造、涉氨制冷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军安兼任办公室主任。

5.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海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钟  波 副区长

副主任:贝佳利 区政府办副主任

屠海琪 普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和高速公路、农村道路等重点区域道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普陀交警大队,普陀交警大队大队长屠海琪兼任办公室主任。

6.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李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傅颖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志恒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消防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居民区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刘志恒兼任办公室主任。

7.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朱彦波 副区长

副主任:汤法利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其伦 区住建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建设施工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建设施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通工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局长陈其伦兼任办公室主任。

8.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屠定玉 副区长 

副主任:刘海通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孙燕芬 区文广旅体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旅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旅游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旅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大型游乐设施、室内封闭景点、玻璃栈道(桥)、滑道(梯)等景区内旅游新业态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对未开发区域探险活动的安全管理,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旅体局,区文广旅体局局长孙燕芬兼任办公室主任。
    9.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主  任:朱彦波 副区长 

副主任:汤法利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巧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城市运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分析全区城市运行安全形势,研究提出、推动落实对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城市运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聚焦燃气、路面塌陷、城市桥梁隧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专委会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陈巧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区防减救灾委保留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指挥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名称和工作体系,开展有关专项工作。其中,根据工作需要,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增加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职能,并更名为区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指挥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更名为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增加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1.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指挥部

指   挥   长:徐炜波 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李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胡乃利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王海涛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周吉敏 副区长

副 指 挥 长:沈  军 区人武部副部长

叶增浩 区政府办主任

傅颖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韩凯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贝佳利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郑思渊 区政府办副主任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缪华杰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王  君 区气象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组织编制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以及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调度;组织开展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有关安全问题;组织会商雨情、水情、汛情、风情、旱情、冻情;组织、监督和指导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等工作;按照防汛防旱防台(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启动、调整和结束应急响应;监督和指导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军安兼任办公室主任。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李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长:傅颖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研究制定防震减灾工作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工作创新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和指导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周浩华任办公室主任。

3.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

总 指 挥:李  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傅颖凯 区政府办副主任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一江 区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张小燕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彭熙文 区武警中队中队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协调较大森林火灾及其它需要区森防指处置的火灾;按需求部署现场指挥部,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组织指导有关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区森防指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区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吕斌任办公室主任。

4.区海洋灾害预警预报指挥部

指 挥 长:朱彦波 副区长    

副指挥长:汤法利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一江 区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忠代 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局长

主要负责风暴潮、海浪及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协调工作(台风引起的风暴潮、海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按《舟山市普陀区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实施)。

根据工作需要,指挥部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资源规划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党组成员、中心所副所长谢建娜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共同组成。

5.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峭岭  副区长

副组长:钟  磊  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  君  区气象局局长

        徐军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主要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指导人工影响天气专业队伍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区气象局副局长华晓春任办公室主任。

6.区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张一江(区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徐军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监督全区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指挥较大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管委会及区级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处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另行明确若干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应急办公室和防治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周浩华任应急办公室主任。防治办公室设在区资源规划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总规划师陈彦玮任防治办公室主任。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时,区联席会议转为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转为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完善构建区应急指挥部机制,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中统筹协调作用,履行态势感知、分析研判、信息通报、指挥调度、指令发布等职责,为党委政府统筹调度和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坚强保障。

(五)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区减灾委员会等4个议事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相关职责划入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不再保留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六)区安委会(区防减救灾委)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大事项。全体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召集,专题会议由副主任召集。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0

 

此件公开发布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设立舟山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以此件为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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