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2024.12.3 答复时间:2024.12.17
调处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公司开展夜间检查,同时现场调取了近期该公司厂区内的生产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在11月22日存在生产持续至22时50分的现象,其他时间未发现夜间生产的情况。
2024年12月9日上午,舟山市普陀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该公司大门外左侧点位(靠近投诉人房屋一侧)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现场监测时该公司分拣车间、分装车间和打包车间正在进行生产,氨机房设备正在运行,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二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排放限值,该公司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未超标。
经与信访人沟通,信访人反映的噪声问题主要原因是厂区外门口工人夜间上下班时的说话声及厂区内车辆卸货声,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调整进货时间,避免晚上10时后水产品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管理,减少夜班工人上下班期间对周边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