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我镇休闲渔业规范运营,安全生产,加强全镇休闲渔业的规范化管理,我镇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草拟《东极镇关于进一步规范休闲渔业运营要求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舟山市渔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海钓船舶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适用于本镇区域内从事休闲海钓活动的小型船艇及其从业人员,加强对休闲渔业运营的监督管理。本通知包含对休闲渔业运营单位及个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公司规范化操作,压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压实主体责任等内容。
四、实施日期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日发布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由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东极镇渔农业渔农村管理办公室,解读人:张喆恩,联系方式:0580-604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