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51906663A/2024-148145 公开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虾峙镇政府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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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和应急消防管理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1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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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直属人员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大决策,统筹推进城乡应急消防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五大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基础,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虾峙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和应急消防管理站,现通知如下: 

一、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  刘  挺(党委书记)

丁  晨(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  马浩杰(党委副书记)

副 主 任:    虞志跃(人大主席)

傅舟孟(党委副书记)

周辰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文武(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袁骏超(党委组织委员)

李灵敏(党委宣传委员)

董  良(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乐世南(人大副主席)

汪文勇(副镇长)

张凌云(副镇长)

周  辉(副镇长)

胡梦莎(副镇长)

成   员:金东敏、郑博尹、杨志强、刘津杙、何晶晶、蒋巧挺、颜明军、周  永、徐振东、虞哲雷、戚文斌、鲍晓明。

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应急消防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董良同志兼任。

二、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重大决策决策部署,制定全镇具体工作措施,研究解决全镇重大安全问题。

(二)定期分析研判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及时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内容纳入镇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

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组织指挥、指导协调镇辖区各

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对处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等领域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编制全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督

促检查镇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镇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调配全镇应急处置资源。

(五)督促检查镇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情况,并将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六)根据实际需要,镇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委会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临时应急指挥机构,另行发文。

三、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应急消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担基层应消委办、防灾委办(防指办、减灾办、防震办、森防办等)工作职责。

(二)统筹协调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业务相近”原则,明确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个体户、沿街店铺等场所)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负责工矿商贸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消防宣传工作,依法受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四)统筹领导综合应急队伍(专职消防队、专业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站队合一”创建标准积极推进应急消防站标准化建设,指导辖区企事业、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五)指导督促村(社区)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组开展应急消防日常管理,明晰村(社区)干部应急消防责任清单,通过网格治理团队,在村(社区)网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自然灾害巡查等工作任务。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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