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安委会,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2023 年第 6 期)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前期印发的《加强冬季安全风险防控 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舟普安委办〔2023〕37 号),进一步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落实
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较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防寒潮大风督导检查。要针对近期持续寒潮大风对各领域安全生产的影响,加强风险会商预警,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着力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突出重点,强化防范措施
岁末年初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工作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特别是受恶劣天气影响,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渔业船舶、水上交通、船舶修造、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消防、旅游等各重点领域要结合本领域特点,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切实抓好事故
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值守,强化应急保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全力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装备,确保高效应急处置。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有效应对。
附件:附件: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