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2024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根据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安排,同时衔接我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区实际,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争先进位攻坚目标,坚持科学、可行、适度原则,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设置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5%以上;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
——水产品总产量增长4%;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5%;
——水路货运周转量增长1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长10%;
——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2%;
——城镇、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目标根据市下达任务确定。
二、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是实施“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总体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指导性要求,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统筹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大力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全力以赴稳经济、稳预期、稳社会,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主要抓好以下五大主要目标任务和三大重点工作:
(一)2024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1.关于经济增长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5%以上。主要考虑:一是客观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运行趋势,并与“十四五”规划年均增长5%目标一致。二是展望2024年,虽然外部发展环境严峻复杂,但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三是综合考虑我区规上工业、渔业、批零业等主要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新增长点。
围绕上述预期目标,一是突出抓好工业经济。加快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船舶修造,工业投资增长25%。依托省“一县一策”支持,抢抓双燃料船舶改装市场机遇,全面提升高端船舶研发、建造、交易与服务全产业链,力促船舶修造业产值增长10%。把握预制菜产业发展、金枪鱼原料回稳等契机,加快海欣水产、欣悦海等产能释放,推进水产加工业产值增长10%。做强软件信息、电子仪表等数字产业,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0%。二是抓实现代服务业突破发展。统筹抓好消费、旅游、航运、出口等领域,特别是推动批发业、外贸进出口等指标由负转正、稳定增长。推动普陀海洋文创园开园,办好马拉松、“又见普陀”等品牌赛事,实现限上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0%,带动旅游总收入增长8%以上。做大港口经济,实现水路货运周转量增长10%。三是培育特色渔农业。稳步发展海洋捕捞,不断拓展阿曼、印尼等渔场,引进省外远洋渔船3艘、更新改造远洋渔船4艘,实现远洋捕捞产量增长4.5%。推动水产养殖提速扩量,强化政策扶持,抓好六横、桃花等重点养殖项目,实现年产大黄鱼1000吨、产值1亿元以上。深入推进农业“双强”,实施登步杨梅、六横青联村蔬菜省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2.关于投资、消费、进出口等扩大内需目标。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主要考虑:一是为体现我区对省市投资多做贡献,在省市投资目标6%的基础上再进行加压。二是从重点项目看,2024年计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80个,年度预计完成投资较2023年增长10%,将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重要支撑。三是房地产投资将不可避免地继续萎缩,将对我区投资总量造成直接冲击。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主要考虑:一方面,地标性商圈、夜市经济以及消费券发放等综合效应将进一步释放,叠加旅游业快速恢复的拉动效应,餐饮、住宿、商贸等将实现平稳增长。另一方面,我区人口流入较少,汽车、家电等权重商品消费增长缓慢,难以支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5%。主要考虑:随着油价进一步企稳、修船企业高附加值项目的签订以及水产出口逐步恢复,预计外贸整体形势有所改善。
围绕上述预期目标,一是更大力度抓项目扩投资。加快星辰大海上的天空之城、西白莲海工运维基地等80个区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继续实施“拔钉清障”专项行动,强化历史遗留问题攻坚,着力破解项目建设难题。锚定六大百亿集群产业,编制招商行动计划,推进驻外招商、以商引商等模式,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2个,其中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个,项目总规模80亿元以上。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抓好鑫泰海工、印觉环保等制造业外资项目,拓展外资并购、境外融资、QFLP股权等路径,引进外资1.4亿美元。二是更实举措促消费提动能。依托内湖商圈、城北水街等特色商业街区,打造和设计新消费场景,创建省级15分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稳步推进“网零倍增”行动,培育、提升“共富工坊”10家。通过政策刺激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权重商品消费,拉动限上零售增长。以“浙里来消费”主题活动为纽带,发挥1000万元促消费资金杠杆作用,激发居民消费需求侧。限上批发、限上零售销售额增长12%。三是更高水平优结构拓市场。稳住中石化船供油业务量,探索“保税燃料油加注+修造船”业务双向联动模式,抢抓甲醇、生物柴油、LNG等新型燃料油加注市场,实现保税燃料油加注量330万吨、结算量900万吨以上,海事服务总产出200亿元。加快中远、扬帆等重点造船企业订单交付,研究发布国际航行船舶维修普陀价格指数,外轮修造出口增长15%以上。做大金枪鱼原料进口业务,拓展帝王蟹、北极贝、鳕鱼等进口业务,壮大佳必可、融创等龙头企业出口体量。
3.关于科技创新改善目标。
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2%。主要考虑:R&D经费的主要组成为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投入,而我区无高校和科研院所,R&D经费单一来自企业,与有高校、科研院所的县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围绕上述预期目标,一是积极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积极与浙海大、省海洋开发研究院中试基地合作,深化建设普陀湾众创码头、国际大健康产业中心等创业平台。加快万洋众创城、网易智造港等产业园区建设,拓展中创海洋新材料船舶平台规模,加快省级海洋数字楼宇创建,形成数字经济平台规模集聚效应。二是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倍增。完善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不断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度培育机制,推动企业向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档升级,力争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增长5%。三是持续发挥人才赋能作用。深化海洋人才“普汇行动”,拓宽中介引才、活动引才聚才渠道,落地人才团队15个,引育高层次人才35人,新增高校毕业生4500人以上。
4.关于居民收入、就业、物价等推动共同富裕目标。
城镇和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目标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新增就业5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内。物价保持基本稳定。主要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要求。二是当前就业整体形势较为稳定,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随着“千万工程”深入实施,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提供支撑。
围绕上述预期目标,一是千方百计提升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按照“一核多地、全域全创、多创融合”思路,持续推进“没有围墙的海岛创业园”。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以新就业劳动形态为契机,打造以主城区零工市场为枢纽、以镇(街道)零工驿站为前端、以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为末梢的“1+N”综合服务矩阵。二是不遗余力抓好共同富裕。高质量推进“小岛你好”,加快前两批小岛项目建设,争取西闪岛等产业特色岛申报第三批创建名单。推广强村公司模式,持续探索飞地抱团发展,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村。推进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建设普陀中医馆,建成1家养老护理院(中心),新增2家基层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计划,创建首家五星级残疾人之家。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196套,新增公租房193套、安置房1500套。三是多措并举稳定物价。持续做好46种“菜篮子”价格以及粮油、药品等334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动态监测分析、预警预判,提高应对突发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能力。加强“菜篮子”民生保障,优化“菜篮子”直供店分布网点。加强教育、养老、殡葬、交通等价格与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好企业和群众利益。
5.关于节能减排降碳目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指标根据市下达任务确定。节能减排降碳作为约束性指标,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倾斜,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质量关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确保完成目标。
围绕上述预期目标,一是加快绿色转型发展。顺应船舶运输低碳化趋势,开展绿色甲醇全产业链布局研究,谋划甲醇生产、储运、加注以及甲醇发动机、双燃料船只改造与新建等全产业链发展思路,力争在新赛道上走出普陀特色之路。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海上风电、屋顶光伏、LNG和氢能产业发展,谋划引进储能微电网项目。二是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深化节能审查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准入门槛。深入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和企业碳账户管理。扎实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推动企业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优化。用好用足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全额抵扣能耗总量指标等政策,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三是坚定抓好生态环境优化提升。打好治气、治水、治土攻坚战,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确保省控以上断面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稳定达标。优化“智慧河湖”平台,建设6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加快建设六横、桃花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1亿单位以上。聚焦巩固全国文明渔港示范成果,完成台门、虾峙等4个渔港扩建提升,实现沈家门中心渔港疏浚70万方。
(二)其他重点工作。
在确保完成2024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同时,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力推进改革开放,加速实现发展动能大转换。一是高要求推进自贸区建设。抢跑证券基金优势赛道,力争基金管理规模达到10亿元,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增长20亿元,新增QFLP试点基金5家,QFII基金落地实现突破。组建海洋产业基金,新增产业基金规模20亿元。依托“一岛一功能”建设,推进大宗商品贸易额增长10%以上。二是高质量推进区域合作。加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和上海自贸区联动发展,推进招才引智、园区共建、产业承接等合作,开通与嘉兴、温台等港口直航航线。积极推动甬舟一体化,稳步推进六横公路大桥、六横—宁波春晓天然气管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东西部协作,深化消费、医疗、劳务等领域合作,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三是高效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性抓手,推动“民营经济32条”精准落地。谋划打造全域“零工市场”、海岛创新创业等“一类事”服务场景。强化政策统筹协调,迭代升级“8+4”经济政策体系。提升金融服务支撑实体经济能力,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增长10%以上,打造首家主体信用评级AA+国有企业。
2.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域实现品质功能大优化。一是推动城市更新再提速。改造老旧住宅28幢,完成吴家岙村山咀头、大干村石弄北地块征迁改造,推进城西智创园三期企业征收7家。重构城市路网体系,推进鲁家峙路网、滨港路改造等重点项目。完成沈家门老城区有机更新水系管网提升改造。二是推动城乡品质再添彩。推动东极争创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培育打造桃花镇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提升改造东港海滨公园。完成2个以上未来社区省级验收,争创1个以上海绵城市示范性工程项目。强化“花海彩林”重要节点打造,开展第五立面、海岸线等系列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共富示范带、未来乡村、历史文化重点村等一批项目创建打造。三是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再提升。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县建设,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20个,提升、完善及养护城乡公路70公里,改造、提升船舶4艘,开通调整航线6条。完成渔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改造项目4个,升级改造污水泵站4座,提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五年行动。实施虾峙湖泥岛海水淡化工程,提升改造东极、虾峙、葫芦6个渔农村供水单村水站。谋划推进舟山本岛—朱家尖—登步—桃花—虾峙—六横南部诸岛电力输送能力建设。
3.加强社会治理,着力推进社会建设大跃升。一是抓牢安全生产。紧盯重大风险点、重大危险源,特别是船舶修造、涉渔涉旅、消防、建筑施工领域,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二是抓好矛盾纠纷调解。持续创新海上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建成渔民身边的海事法庭立案窗口和海上矛盾一站式解纷站,持续完善“海上枫桥”浙里矛调应用,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涉海矛盾纠纷。深化房地产全周期监管模式,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三是抓实城市管理。推进31个小区生活垃圾投放箱改造,实现“撤桶并点”小区AI智能全覆盖。强化“一件事”数字赋能监督,妥善解决广场舞噪音扰民、抛洒滴漏污染环境等问题。谋划阳光店铺监管建设,实现店铺监管流程线上闭环。
附件:2023年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2024年预期目标建议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2024年预期目标建议
指标 | 计量 单位 | 2023年预期增长目标及实绩 | 2024年 预期增长目标(%) | |
预期目标 | 完成实绩 | |||
地区生产总值 | % | 5.0 | 6.3 | 5.0以上 |
规上工业增加值 | % | 7.0 | 12.0 | 8.0 |
服务业增加值 | % | 5.0 | 7.3 | 6.0 |
水产品总产量 | % | 4.0 | 3.6 | 4.0 |
港口货物吞吐量 | % | 4.0 | 12.0 | — |
水路货运周转量 | % | 10.1 | 10.0 | |
固定资产投资 | % | 10.0 | 29.4 | 10.0以上 |
外贸进出口总额 | % | 5.0 | —7.1 | 5.0 |
其中:外贸出口额 | % | 6.0 | —9.9 |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 | 5.5 | 7.0 | 6.0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 | 5.0 | 1.2(市财政考核口径已完成) | 5.0 |
本外币存贷款余额 | % | 12.0 | 18.3 | 10.0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 | 1.23 | 1.13 | 1.2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 5.5 | 5.8 | 与经济 增长同步 |
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 | 6.0 | 7.2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5500 | 5511 | 5500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0 | 1.39 | ≤3.0 |
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 | % | 3.0 | 3.0 | 完成市 下达目标 |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 | 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 | 预计完成全年目标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