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舟普政发〔2019〕26号)等要求,现将《普陀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4日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程序要求 | 完成时间 |
1 | 关于开展普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 ☑ 公众参与 □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