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舟普城开〔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提升舟山本岛东海岸防灾减灾能力,保障重要生态功能区健康,修复受损岛岸海滩,重塑海岸带生态系统完整性,遏制滨海湿地退化,改善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
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
该项目建设地址北起螺门海域,经骐骥山岛、牛首山、麒麟山,南至莲花岛,总用海面积9.7公顷,用地面积2551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舟山岛东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舟山岛东部海岛生态修复工程、舟山岛东部海域生态修复工程、海洋智治和长效管护工程等四个工程。其中:
(一)舟山岛东部海岸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沙滩生态修复面积20公顷,砾石滩生态修复面积17.8公顷,侵蚀型岸坡生态修复面积1.67公顷,边坡植被修复面积10.11公顷,泥滩互花米草治理面积2800平方米。
(二)舟山岛东部海岛生态修复工程:包括骐骥山生态岛工程和莲花岛破堤还岛工程。
(三)舟山岛东部海域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贝藻礁修复工程,修复贝藻礁总长4280米。
(四)海洋智治和长效管护工程:包括建设1座海洋生态管护监测与科普展示馆、海洋智治系统、海漂垃圾智理以及监测评估和长效管护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51515万元,所需资金向上争取及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普发改审〔2023〕37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9032024XS0001457号)以及《关于舟山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七、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请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原普发改审〔2023〕39号文件停止执行。
此 复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4日
项目代码:2210-330903-04-01-12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