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名称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撤并项目
(二)决策概要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创办于1905年,学校现有小学教学班6个,初中教学班3个,在校学生143名,教职工36名。由于近年来学校招生人数显著下滑,办学规模缩减,导致正常教研教学活动难以组织,影响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成长普遍缺少集体活动和伙伴交流,不利于孩子团队意识、竞争意识的培养。再加上岛上环境相对封闭,学生的思维和眼界受限,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办学规模过小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严重。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区教育局经多方论证研究结合学校生源实际,拟撤并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中心学校并根据需要设立教学点。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事项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事项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化解措施;
三、公众参与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责任单位
单位: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05室,联系人:尤老师,电话:0580-3012542,电子邮箱:1903996630@qq.com。
五、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合兴路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座14层,刘律师收,联系电话:0580-8170289,电子邮箱:408886617@qq.com。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