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4-148801 公开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办〔2024〕11号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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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2024年我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重点项目:2024年我区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的安排,立足于民生资金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追踪问效,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确定的联评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024年起我区实施部门预算项目全面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中已申报进行过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所有部门专项项目,均按要求全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项目单位自评。

列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绩效自评,并完成普陀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参照附件2)。列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在年底项目完成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自评自评工作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科负责进行指导、督促。(联系人:刘凯妮,联系电话:3062055

(二)财政部门或第三方复评。

对列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在项目单位自我评价的前提下,由区财政局直接复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复评;对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由区财政局对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选择部分项目作为下年度重点评价项目。

(三)应用。

复评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合理配置财政资金,强化部门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各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要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保证绩效评价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加强衔接。

各项目实施单位、主管部门(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具体评价责任人,细化时间安排,制订出可操作的评价方案。要加强内部协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绩效评价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评管互动,以评促管。

各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应把绩效评价工作的推进,与提高自身理财管理水平结合起来,针对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和管理效能。区财政局要通过对自评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及时总结各镇、街道、管委会和相关单位的管理经验,提出完善意见及对策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认真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有效发挥绩效评价作用,为政府决策服务。


附件:1.2024年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计划表

      2.普陀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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