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33822175D/2024-148832 公开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东港街道办事处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普陀区东港街道葫芦岛海水淡化及管网运维管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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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港街道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普陀区东港街道葫芦岛海水淡化及管网运维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此次普陀区东港街道葫芦岛海水淡化及管网运维管理项目,特推荐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主要理由有:

本项目为普陀区东港街道葫芦岛海水淡化及管网运维管理,项目地点位于普陀区葫芦岛。

东港街道葫芦岛200吨/日海水淡化工程和东港街道葫芦岛供水管网安装工程自2022年开始由舟山市自来水公司下属施工部门—舟山市昌通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实施,并由舟山市自来水公司进行运维管理。本项目由原承建单位继续运维管理,可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且舟山市自来水公司企业规模较大,技术力量雄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由于本项目地点偏远,住户集中且面积狭小,维护难度较大,如由其他供应商承建运维,会使项目一致性等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和原有投资损失,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委托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承建运维管理是合理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5924030608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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