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公安机关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国、省、市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以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安保为主线,以“公安大脑”建设为抓手,主动融入普陀“三个现代化”发展大局,深入实施改革争先“四张清单”72项重点任务,有力维护全区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一)部门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1. 与部门职责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共接报有效警情(含交通类、移车类)39665起,同比下降4.49%;刑事立案1027起,“五类”“两抢”案件发2起破2起;破获刑事案件530起,打击处理613人,抓获逃犯101人;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326,同比上升48.6%。一是在安保维稳上全力以赴。深化“减量控大”“途安”等道路交通专项行动,主动预估应对“双节”大客流、大车流形势,加强高地联动、交所联勤,优化交通主线控流、分流接驳、潮汐车道等措施,排查治理小微道路隐患2699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9万起,其中酒驾475起(醉驾132起)。全链条管控易制爆危化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累计检查单位、仓库及作业现场389家次,审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612批次,组织销毁爆破作业项目遗留的炸药5457.6公斤。常态落实“护校岗”工作,按照“4个100%”要求检查校园233家次、整改隐患61处,全区52所学校“一键报警音视频复合系统”安装率达100%。常态化推进“除险保安”,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整改各类隐患664处,办理相关部门移交案件22起,行政处罚24人。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①制定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工作机制,梳理确定84个全区重点建设项目、31名项目警官、44项重点任务清单,研究确定“海上项目警官制”“为企服务专窗”等十二项护航现代化新普陀高质量发展措施,深入实施“蓝海易舟”“港域智治”“护渔警务”等优秀实践案例,全力保障普陀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建设。②强力推进“云端”“猎狐”等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累计破案17起,其中涉企案件7起,挽回经济损失90万元,成功收网4起串通投标案件,抓获“猎狐”逃犯1名。③推行公安检查“一件事”工作机制,全力打造行政检查数字化应用平台,日常行政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8%,检查工作效率提升33.3%。④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制度,探索实践柔性执法,梳理形成行政执法领域“轻微不罚”“无过不罚”清单61项,依法不予立案4起,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22人,涉企免罚案件同比上升50.0%。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①强力攻坚大要案,顺利侦办了“7.31故意伤害案”等一批重点案,侦破“2.07开设赌场案”获公安部治安局贺电。②严格落实追逃“四个一”制度,抓获各类逃犯101名,同比上升36.5%。③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八大行动”,侦破九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6起,打处恶势力组织1个,采取强制措施63人,移送起诉53人。④全力推进“清扫”专项行动,强化“两队”协同作战,破获各类传统侵财案件527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23名,破案数、抓获数同比上升67.8%、69.2%,分别在全市打击传统犯罪“围网剿灭”专项行动、1-3季度全市“破小案”专项行动中综合成效位居全市第一。⑤强力攻坚“断卡”“云剑”等专项行动,从严打击电网诈骗案件120余起,抓获电网诈骗及关联犯罪人员合计167名,打处黑灰产团伙7个,破获百万部督案件3起,劝返境外涉诈重点人员26人。⑥高强度管控涉外风险隐患,从严打击各类涉海走私案件2起,抓获嫌疑人34名,查处骗取出入境证件、骗取签证、非法出境等违法犯罪人员14名。四是全面深化法治建设。①落实党委常态化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势落地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推动主要业务警种履行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常态化实行执法提醒小贴士等制度机制。②实施执法“筑基提能”行动,以“教科书式”执法实践活动为抓手,开展法律测试、业务培训12期,全局刑事案件快办率达31.1%,优秀率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1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③利用全国宪法宣传日、“110人民警察节”、综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模式,深入挖掘“三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平台潜力,多形式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传播好声音,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余场次。
2. 推进依法行政的举措、制度建设情况和成效。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分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①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作为抓队伍和抓业务的最佳结合点,推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落实单位“一把手”承担法治公安建设第一责任,确保具体抓、抓具体,“两手抓”“两手硬”。②强化源头管控工作。完善挑刺机制,不定期联合督察、情指等部门开展接处警源头执法挑刺;依托市级、区级办案管理中心和网上监督中心每日巡查机制,对所有警情进行网上抽查,对受立案、录音录像、物证提取、照片固定、视频调取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切实解决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不依法告知等执法源头问题。倒逼民警进一步消除警情案件源头执法问题,提升分局整体执法质量。今年以来,累计发布每日执法巡查通报250余期,发现、提出、整改各类执法问题350余个。③规范执法流程管理。加强派出所执法记录仪工作站的规范使用,完善警情处置“三项规范”,开展接处警业务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接处警规范化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等案(事)件发生。对多发案件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查等环节修订相应执法细则,方便民警按图索骥开展相关执法活动。精心选拔6名骨干民警成立法律专家服务队,根据执法实际,研究制定类案法律指引,服务一线侦查办案。目前已制定各类指引提示50余件。
(二)司法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分局始终做到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将其作为督促单位规范执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的重要手段,认真研究检察院、法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监督事项,要求分局执法办案部门审慎对待,逐案落实整改、反馈。2023年,我局共收到检察院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书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按期办结回复。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出庭应诉情况
分局历来非常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办理工作,每一起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都安排专人办理,并在案件审查、证据复核环节中严格把关。所有的行政应诉案件都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安排办案人员出庭旁听。2023年,我局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起,办结去年未结案件2起,均驳回诉讼请求;办结今年受理的案件1起,撤回;未结1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办结7起,3起终止、1起撤案、3起维持,2起未结;办结去年未结案件3起,均为撤案。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工作情况
分局按照“公安大脑+智治护航”整体布局,紧抓“技术、机制、体制”三轮驱动,全面构建具有普陀公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智慧公安新机制、现代警务新体系。一是健全“智慧法制”体系。搭建“市区两级中心+派出所”的三级执法监管架构,对日常接处警、处警反馈、受立案件等源头执法问题进行全面监管,实现集约化办案、全流程管控、一站式服务、专业化保障。依托执法办案再监督“一件事”机制,全流程监督7类54个执法环节,全局伤害类行政案件按期办结率、强制措施直接解除率、不捕转取保比率、无罪存疑不起诉比率分别达90.3%、2.4%、3.6%、0.96%。二是升级巩固技术成果。以“二元智治”工程为牵引,①依托“港域智治”工程统揽业务,构建“1+1+3+N”科技管控应用体系,升级2个中心及8个派出所驾驶舱,整合内部视频资源518路,导入各类系统平台53个,数据基座进一步充盈;②推进“渔都红警”育树工程二期建设,研发酒驾风险预警等模型、“健康管家”“三能积分”等子模块,累计流转办件1096项、预警提醒3万余条,成功上线省厅“智慧政工”平台热门应用。③扎实推进公安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完善“两队一室”为基本架构、社会联动为补充的警务运行模式,刚性执行刑事案件办理负面清单。打造“海上项目警官”“极岛平安共同体”等特色品牌集群,结合“主防”定位,在东港所试点打造“未来派出所”样板,实践形成城区派出所“情报、指挥、行动”实战贯通的经验做法,并升格覆盖全域。试点以来,相关重点区域有效警情下降12.73%。三是跑改迭代优服务。①实施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百千万”工程项目,整合65个警务室、5个警务站资源,拓展便民服务点94个,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公安专区-警务站-便民点”三级政务服务全能网格。②在全市率先推广“一窗通拍”社会化应用,梳理明确102项社会化服务应用场景,全区7个“浙里拍照”网点完成改建。③推行“普惠帮”服务,依托驻点服务、远程视频、容缺服务、便民点代办等举措,实现小岛居民“办事不出岛,出岛不回岛”。今年以来,累计服务偏远海岛15个,惠及群众7152人次,即办率、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