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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四步”工作法成全省典范 沈家门街道荣获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
发布日期:2024-04-10 信息来源:政治处(挂办公室牌子)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23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沈家门街道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四步”工作法脱颖而出,荣获殊荣,系全市唯一。

普陀作为海洋大区,海上重大纠纷占全区重大矛盾纠纷总量一半以上。面对这一挑战,沈家门街道立足渔港实际,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形成“领航、织网、起锚、稳舵”四步工作法。

去年12月底,我区一艘渔船和象山的渔船在海上作业时,由于象山渔船瞭望疏忽,操作失当,撞到我区渔船的左舷机舱,造成渔船沉没。区海上融治理中心立即牵头,召集区司法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和专业律师力量,并邀请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海事法庭,对案情进行“把脉联诊”。在多部门配合下,几经沟通协商,最终象山渔船承担95%责任,一次性赔偿238万元,圆满化解了这起纠纷。

海上矛盾纠纷复杂多样,往往因为管理涉及职能部门多、资源壁垒多等问题,难以及时解决。沈家门街道创新运用了发源于舟山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推行“海上网格”管理和海陆“融合治理”,深入推进海陆“织网”环节,提升海上矛盾纠纷解决效率。

除了海陆“织网”,沈家门街道针对海上矛盾纠纷“动态管理难”“源头预防难”“调处化解难”等问题,从红帆“领航”、平安“起锚”、法治“稳舵”等方面入手,打造党员先锋“瀛洲红帆”船,培育海上纠纷化解“领头雁”,形成“红帆船长+党员船员+骨干渔民+东海渔嫂”的自我管理团队;依托“法治渔港”,开展渔船民普法学法、法律体检,在休渔季开设“伏休课堂”集中培训;积极打造“枫调渔顺”人民调解品牌,设立“渔港枫警”“平安沈心”人民调解工作站(室),坚持法治支撑、数字赋能、多元协同,推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沈家门司法所副所长魏鹏表示,今年,将重点做好法治“稳舵”环节,深入推进“枫调渔顺”品牌建设,进一步在推动海上矛盾解决实绩上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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