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3185/2024-149104 公开日期 2024-03-23
发布机构 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文号 沈街处办〔2024〕18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沈家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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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沈家门街道

各社区(平阳浦分站)、村(社),机关各办(中心),有关单位:

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区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沈家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4年3月23日

沈家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86号),根据区安委办《舟山市普陀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舟普安委〔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相协调,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紧盯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从2024年3月至12月底,通过源头建设、分类治理、综合施策和长效管控等措施,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综合整治工作。执行省里出台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技术导则》等规定,稳步推动住宅小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工业企业等单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社区居民群防群治水平,努力确保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大幅下降,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内容

按照《舟山市普陀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工作内容分解,街道各单位要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工业企业(含工业园区)、既有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和无主管单位的居住楼院等为主要排查对象,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现状排查,要真正摸清楚本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充停放场所现有数量、设施使用情况及改建、增建需求。街道机关科室要协同推进,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聚焦“质量安全”“非法改装”“充停场所”“本质安全”“应知应会”五大问题风险,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进度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完成,大致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底前)。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立足整治实效,细化本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内容,专题研究部署。

(二)排查摸底阶段(3月底至4月15日前)。街道各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深挖细挖、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全面摸清隐患底数,有效纠治一批即查即改问题。(见附件1:《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4月15日前,各社区需完成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情况排摸,并上报。见附件2:《XXX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数质量情况摸底统计表》

(三)集中攻坚阶段(4月16日至10月15日)。街道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5月中旬,各社区上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建、新建计划。见附件3:《XXX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建、新建登记表》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街道各单位要紧盯消防风险隐患整改,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存量隐患逐项闭环整改到位;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将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统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科学选址,以切实保障群众充停场所需求。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

鉴于2024年全年性消防专项工作内容比较多,请各社区在时间安排上,把握好时间节点,赶早不赶迟,以免省市区督导检查时,存在工作内容有缺项等情况。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街道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夏毅、街道办事处主任杨平湖担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贯彻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各社区、村(社)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

(二)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工作内容和要求,各社区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社区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社区网格员要依托“141”基层治理平台,常态化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排查检查,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三)加大宣教力度。针对老旧小区、居住出租房、自建房集中区域等地方所存在的问题,各社区(村社)要充分利用宣传介质及户外电子屏等宣教资源,全面普及消防安全法规、电动自行车充停安全要求、火灾逃生方法等应知应会内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形成“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良好局面。要把电动自行车文明停放、安全充电、三清三关、不得私拉电线及插座、上楼入户充电等内容纳入村(居)民防火公约,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引导群众遵守公约、安全充停、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治违规充停行为;鼓励引导群众通过“隐患随手拍”举报消防安全隐患。

(四)严肃督导问效。街道安委办、消安办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1、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2、XXX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数质量情况摸底统计表

3、XXX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改建、新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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