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陀信息 > 专题专栏 > 阳光规划 > 公示公告
关于召开《舟山市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舟山市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应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要求,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总体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 时间:2024年5月13日 下午;

  (二) 地点: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公众对《总体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一)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9人。

  (二)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舟山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三)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五)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六)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七)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4月22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ptzrzyhgh@163.com。咨询电话:0580-3031389。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将于4月23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x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