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15G/2024-149187 公开日期 2024-04-15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文号 舟普文广旅体〔2024〕13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公布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17  14: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一、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标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状况并进行动态管理”;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适时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应继续实施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2431日前的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清理范围、内容和结果

202431日前以区文广旅体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全面梳理、审查,征求各相关业务科室意见和进行公开意见征求以及提交办公室(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党组审议后,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关于公布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由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法制科)解读联系方式:0580-3031222

http://www.putuo.gov.cn/art/2024/4/17/art_1229699837_1661428.html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