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 第(038)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家武(张家武、徐红飞)
不动产坐落:东港街道海华北路67号东海嘉苑37幢102室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99.98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17.7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行政审批中心B区107室
联系方式:0580-3012620
公示单位: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