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普登(2024)第042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5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因批量受理,具体图纸不便张贴,有需要可拨打联系电话获取)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陀区东港海印路1055号
联系电话:301065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忻永海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普陀区桃花镇青龙村后沙头后贤路81号 | 330903016001JC01061F00010002 | 93.35/ 97.0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忻永兵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普陀区桃花镇青龙村后沙头后贤路77号 | 330903016001JC01061F00010001 | 89.24/ 92.9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忻永军 | 土地和房屋等建筑物 | 普陀区桃花镇青龙村后沙头后贤路79号 | 330903016001JC01061F00010003 | 109.60/ 148.7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舟山市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