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0197/2024-149368 公开日期 2024-04-28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普陀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发布日期:2024-04-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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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强化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咨询举报“一站式”受理、处理工作机制。

一、受理范围

区财政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划、公告文件、行政合同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

区财政局将通过电话举报、来信来访、邮寄、传真等方式接收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

1.被举报的政策名称、施行时间;

2.被举报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

3.信息。

三、投诉受理渠道

来访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411;

举报电话:0580-3062886;

传真电话:0580-3062884

四、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接收投诉举报后,我局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转交政策制发科室,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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