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授予“荣誉岛民”称号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驻岛官兵为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正式启动了《桃花镇授予“荣誉岛民”称号办法实施细则》起草制订工作。
二、制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桃花镇授予“荣誉岛民”称号办法实施细则》共1页10条,该细则主要围绕“荣誉岛民”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相关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荣誉岛民”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本镇重大庆典活动,举办单位应视情况邀请荣誉岛民参加;(二)荣誉岛民就业创业免费入驻“普陀军创园”给予优先考虑,享受创业补贴、融资支持等优惠政策;(三)荣誉岛民凭荣誉岛民证书免费游览镇内四大景区;(四)荣誉岛民享受本镇范围内涵盖住宿、餐饮等行业的崇军商家提供的消费优惠;(五)荣誉岛民每年享受一次来桃船票减免。同时也明确了撤销称号的若干情形。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由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桃花镇人民武装部,解读人:李兴才,联系方式:0580-60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