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是以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提升之年,更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实干担当、开拓奋进的一年。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浙江考察,赋予“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定位新使命,为我们擘画蓝图,定向引航。一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实绩。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法”为要,法治建设争先示范成果多元绽放。“海上矛调”一件事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县乡“最佳实践”;沈家门街道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四步”工作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海上枫桥 法随远洋”获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远洋渔业行业合规指引》入选第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后备项目名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践与深化》课题作为全市唯一入选全省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六横镇、桃花镇成功创建法治舟山建设示范乡镇街道;相关法治专报多次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率”为领,依法行政水平提质提效。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实施行政争议案件闭环管控实施办法,建立完善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府院衔接机制,全年复议调撤率达65%,居全省前列;全年行政复议案件量与同期行政诉讼案件量的比值达1.81:1,居全市前列。在全市率先批复挂牌设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出台《普陀区行政执法易错点图谱和注意点指引》,制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以及约谈通报机制,建立“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四级法制审核机制,创新“三网一庭”审核模式,组建“区级法核专家团”,配置法审人员62名、法制专职监督员 14 名,解决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够、审查不专”难题。全年我区行政处罚案件无被复议纠错或被判败诉案件。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建”为本,基层法治根基夯实有劲。在全市率先开展“村级述法”活动,实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述法全覆盖;建成区级宪法广场、蚂蚁岛廉政法治公园等2个标志性法治公园;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家(含普朱3家)、市级10家,全区市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达97.2%,居全省前列。全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受众达6.2万余人次,公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我局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集体。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审”为方,法治护航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强化行政决策程序,全年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9次,审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5件,把好“红头文件”源头合法关。集中清理区、镇两级政府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86件,拟修改15件,切实消除政策制约卡点堵点。高效审查涉企行政合同24件,累计标的94.4亿元,护航“那云星辰大海上的天空之城”等16个重大项目落地,保障政府决策可操作、承诺可兑现。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覆盖多种经营业态,首错免罚清单涉及执法领域拓展至16个,有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谋”为本,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高频推进。迭代升级“双月十日”品牌,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共富方舟·法治惠民”等载体,全年走访服务重大项目、企业、村社等1320家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问题1600余个。我局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的相关做法被司法部简报录用。深化“千所联千会”机制,推出法治护航民营企业服务站1个、服务点2个,全区11家事务所与14家商会签约结对,实现律所服务商会100%覆盖。针对海运企业贸易纠纷、劳资纠纷较多的情况,指导成立商会调解委员会,全年开展商事、劳资纠纷调解35起,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浙江明达律师事务所与桃花海运商会“千所联千会”结对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法律援助实现市域内100%通办。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稳”为基,特殊人群管控帮扶精准有力。出台《舟山市普陀区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律师进驻工作机制;设立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和安置帮教基地3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学历提升点1个,全年为400余名次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法治宣传10余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0余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件,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情况发生。依托“海之矫”平台,全区64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借助数字化平台精准监管实现海上就业,所在船只创造经济产值5千万余元,助力“共富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化”为主,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彰显。建立健全以区调解组织为重点、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网格信息员为触角的全域民商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体系,全年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226件,其中53.3%的矛盾纠纷在镇街、村社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9%,涉及金额3.63亿元。我区“民商事纠纷调解与诉讼比指标”排名全省第二。全力助推设立全国首个海上融治理中心,打造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国际海事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平台。全区共有调解组织151个,调解人员1014人,打造“芦锡明”“丁心”“陈忠岳”等省级调解品牌工作室3个和区级品牌调解工作室14个。我区获评浙江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县(市、区);六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改”为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方。牵头整改的“法治意识不够强”问题按时销号。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全年各4次。紧抓“关键少数”、“绝大多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区累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1次。全年对区属相关部门提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书28件,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研究制定行政机关执法事项清单,易错点图谱。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轮训,确保轮训率达到100%。全区受理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7件,同比下降28.85%;结案19件,败诉1件,败诉率5.26%,低于省级标准3个百分点。协同整改的“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不力”提前销号。实施“三基”工程百日提升行动,新增村社网格调解员100名、镇街在线解纷员15名、等级调解员10名,并对百名网格调解员、百名疑难复杂案件调解员、百名东海渔嫂调解员等基层力量进行专题培训。省委巡视整改三个月期间,全区共化解矛盾纠纷2641件,其中镇街、村社化解2341件,基层矛盾化解率达88%。规范提升村社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考核和以奖代补,以奖代补经费同比增长21.3%。
这一年,我们突出以“建”为手,干部队伍底色忠诚有为。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以贯之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司法行政队伍系统性重塑。始终坚持强基固本狠抓队伍建设,全区律师万人比达4.2,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全系统共7个集体、9个个人收到区级及以上表彰,队伍干事创业信心进一步得到提振。沈家门司法所获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同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晾晒”月度考评工作机制;推行全局在编干部“周晒月评季考”晾晒机制,全面掌握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切实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一支忠勇严实新的司法行政“铁军”。
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离不开全区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孜孜不倦的奋斗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区司法局党组,向长期奋战在司法行政展现的全体干部职工,向服务基层一线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朋友,致以诚挚感谢!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市司法局提出:“1+3+8”的工作思路,区委提出:担当作为、攻坚突破,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普陀。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全系统要正确认识形势的新变化、群众的新期待、事业的新要求,并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政治过硬上下功夫。司法行政系统现在既是党委部门、又是政法部门,还是政府部门,我们要进一步自觉坚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带头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做好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忠诚担当、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要在以人民为中心上下功夫。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着为人民群众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责,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着力改进服务作风,持续深入地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效性,着力打造好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三是要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法律事务管理水平,统筹推进法治普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奋力承担起新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新使命新任务。
四是要在尽责履职上下功夫。司法行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切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我们一定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明确自身职能定位,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履职尽责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区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按照“136”工作思路,“1”即紧扣“法治舟山建设争先进位”主题主线,“3”即围绕“能力提升”“创新提升”“作风提升”3个提升目标;“6”即实施“政府法治”“营商法治”“公共法治”“涉外法治”“领域法治”“基层法治”等六大法治工程,在创新改革开放、共同富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攻坚突破,以高水平法治助力现代化新普陀走好高质量发展竞速赛。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聚焦“能力提升”,勇当“主攻手”,赋能专业成长
(一)实施“政府法治”工程,善于发挥依法行政“导航仪”作用。一是优化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全面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深化法治普陀建设责任分解机制、法治巡察机制、跟踪评估机制、晾晒通报机制、约谈交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六大机制责任闭环”,健全法治统筹、任务交办、政府法务、考核评价、督察通报、最佳实践评选等机制。二是做强政府法律参谋。一方面,全域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细化完善合法性审查“一图一清单一指引”,建立依法规范的审查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中心作用,制定完善中心运行方案及工作规则,落实镇(街道)疑难复杂事项提级协审,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另一方面,制定印发责任追究和容错免责机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行政合同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数字应用率达到“三个100%”。三是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以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切入点,充分彰显行政复议融入三个“一号工程”主渠道作用,全年复议诉讼受案比值争取达到2:1以上,调撤率、60日审结率分别不低于50%、75%;能动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督”作用,做好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后半篇文章”,力争起诉率、败诉率、纠错率分别不高于10%、3%、8%。主动融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将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覆盖至所有10个镇(街道、管委会),推动全域联办品牌再迭代。四是精准提升执法监督效能。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法治保障举措,切实发挥监督同盟优势,以精准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即督快响”助推涉旅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列入省级改革试点项目为契机,重点结合普陀全域旅游实际,针对涉旅投诉举报事项存在的执法边界不清、职责不明、处置不快等问题,谋划建立涉旅行业“即督快响”机制,打造“舟游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普陀实践。同步谋划“即督即改”结果运用,开展涉旅执法领域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执法评议等活动,严把执法决定合法关,保障执法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促进依法行政。
(二)实施“营商法治”工程,勇于发挥惠企便民“助推器”作用。围绕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立足法治保障职能,全力服务三个“一号工程”。一是全速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综合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聚焦市场主体法治服务需求,重点在国际水产城、沈家门水产园区、六横造船区等民营企业产业集聚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驿站,依托普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模式,为集聚园区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权益维护、合同管理、人民调解等“一对一”精准服务,探索形成“一条鱼”“一艘船”“一站式”的涉企法治服务案例。组织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等提供“民营经济涉企法律服务一类事”集成服务,推进法治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增值化。二是持续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广泛运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督数字应用,通过数字化分析预警,监督“执法扰企”问题;巩固“首错免罚”“综合查一次”等工作举措,持续推动行政裁量基准细化落地,加强裁量基准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强化执法裁量说理,推广“三书同达”,聚力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实施“双月十日”品牌升级行动。积极开发“共富方舟·法治惠民”小岛共富特色法律服务产品,为小岛建设提供全过程、个性化法治保障,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多元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援助兜底作用,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扶贫”帮助,确保在共富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二、聚焦“创新提升”,组建“生力军”,蓄势砥砺前行
(三)实施“公共法治”工程,勤于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压舱石”作用。全力构建“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积极探索以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有效路径,让周边的群众愿意来、想要来、经常来。一是搭建“三级多点”平台体系。全面搭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行窗口服务、电话咨询、视频咨询、网络咨询。以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轴心,在人口密集、企业集中、矛盾高发等区域增设法律服务点,构建“1+n”法律服务链条式网点。二是提供“6+x”法律服务。围绕公民和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纠纷化解、复议诉讼、执法监督等“6+x”多元化法律服务。重点针对企业贸易纠纷复杂、劳资纠纷频发等问题,推动设立法治护航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站点,通过建立健全“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有偿服务”的保障机制,实现服务商会全覆盖。同时,结合“浙里办”公共法律模块、“12348”服务热线、“之江法云”微信塔群,形成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电话、手机终端联动机制,构建“线上线下并行、实体虚拟同步、前台后台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格局。三是探索“团购式”法律顾问模式。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共富方舟·法治惠民”“双月十日”等载体,完善“千所联千会”“市场主体网格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工作机制,针对小微企业“平时不咨询”,遇到法律纠纷“生死存亡”的现状,探索推出“法拼团”团购式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根据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所在区域、类型、规模以及法律服务需求划分网格,以网格为单位匹配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有效提供合同草拟、法务谈判、诉讼代理等多种实体服务,实现“合价”购买法律顾问,提升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四是构建“普治并举”新格局。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创新开展“互联网+”普法法治模式,按照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分层分类推进,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全过程,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法治宣传教育需求。持续深化“海上枫桥 法随远洋”远洋普法品牌;以开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评议活动为载体,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加大市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力度,力争达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覆盖。
(四)实施“涉外法治”工程,擅于发挥一体发展“催化剂”作用。首先,积极助力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涉外、海商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培养普陀涉外与海商事法律人才,提升全区涉外法律服务事务能力和业务发展水平。其次,加大调研力度,聚焦自贸区主导产业,差别化探索具有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特色的行业标准,助力推行自贸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一键直”。最后,对照“国际化”水平,探索运用法治化手段化解建立调解和涉外公证、涉外仲裁联动机制,助力推进全省海上矛盾纠纷法治化试点建设,提升全链条涉外纠纷化解质效。
(五)实施“领域法治”工程,敢于发挥创新改革“方向舵”作用。一方面,聚焦产业发展、企业经营的高频涉法风险,扎实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与企业合规治理深度融合,瞄准普陀渔业大区的产业优势,紧紧抓住远洋海上法治保障这条主线,促成出台《远洋渔业行业合规指引》,以精准、便捷、高效的增值合规服务,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另一方面,聚焦民生信访高发领域,加强司法行政助理信访法治化。此项工作也是省厅“1+10+N”项改革任务,市局“1+3+8”工作任务之一,要结合省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相应出台相关工作机制,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健全受理法治化机制,推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做到源头治理到位,转办督办到位,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促进信访事项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形成具有普陀特色的信访法治化指引。
三、聚焦“作风提升”,争做“护旗手”,提振干事活力
(六)实施“基层法治”工程,坚决发挥安全稳定“加固器”作用。一是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以开展“村级述法一件事”为抓手,制定“村级述法一件事”活动清单和责任清单及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一张计划清单、一张代表清单、一次普法工作、一次专项监督、一次法治审议”等“五个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基本单元。今年争取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家,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1家。二是打造“人文社矫”。围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两大工作任务,不断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好全省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现场会,在“海之矫”平台基础上,探索建立矫正对象精细化管理平台。持续加强“信用矫正”改革,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强素质、护改革、促共富”专项行动,延伸区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帮扶职能,建立区级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学历提升点等“四个一”基地,深化“学历技能双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人群的法治关怀和跟踪帮扶,试行矫正对象“互帮”促就业工作机制,努力让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三是提升调解工作标准化水平。调解工作标准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是省厅“1+10+N”中“N”项第一个改革任务,市局已经对照省厅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加快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对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方案。要紧扣矛盾纠纷化解“136”目标,建立分级分类人民调解员培训体系;要对照“市场化”要求,推进诉前调解,力争继续保持“民商事纠纷调诉比”全省领先水平。要对照“标准化”,探索谋划“无偿服务、无感签订、无盲隐患”工作模式,深化矛盾纠纷兜底化解机制和全域旅游解纷机制;推进建立海上矛盾纠纷成诉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海上矛盾纠纷预警双向通报机制,全力打造海上矛盾纠纷全域治理新标杆。四是打造实干担当司法行政铁军。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抓法治建设首先抓政治建设”的理念,不断推动全系统政治生态持续走深、向上向好。要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推进“清廉司法”建设,实施“法雨春风纪相伴”3.0品牌升级行动。要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制度,推出“周三夜读”制度,加强政治轮训,推进理论教育学习成果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践。要持续强化律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做好律师执业监督专项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组织实施行业党建、职能发挥、队伍建设、执业规范、环境优化等“五大工程”行动,引导管理好律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