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违法举报须知
发布日期: 2024-05-31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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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1.受理范围为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2.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3.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准确的联系电话与邮箱。

4.舟山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举报电话:12315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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