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舟山市普陀区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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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舟山市普陀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

 

 

 

 

 

 

○○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舟山市普陀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

 

2007-2012年)

 

一、规划背景

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循环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随着我区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大量外来人口涌入我区。由于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限制,不少外来人员靠从事捡破烂、收废品谋生。特别是公安废除特种行业行政许可后,更刺激了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的发展。目前,全区拥有94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近400名站点收购人员,700多名流动收购人员。诚然,该行业的发展也为我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然而,由于该行业鱼龙混杂,以致成为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行业之一,尤其是涉及工业原材料、废旧钢铁、电力、电信设施等金属类被盗案件频发。另外,不少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员,急于赚钱求富,无照开设废品收购点的现象屡禁不止。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废旧物品收购行业,保障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不断推进废旧物品回收行业有序、健康地发展,急需编制普陀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的范围主要是沈家门街道、勾山街道、朱家尖镇、展茅镇、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登步乡等辖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现状界定为20076月底,规划期限为20077月至2012年。

四、规划内容

本规划主要内容为普陀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

五、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3、《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4、《舟山市城市发展规划》(20002020年)

5、《舟山市普陀区商贸发展规划》(20032012

六、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控制总量,扶持重点

公平有序竞争规范

七、回收网点布局

截至20076月底,全区有证照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94家,其中沈家门街道19家,勾山街道19家,朱家尖镇3家,展茅镇1家,六横镇27家,桃花镇12家,虾峙镇13家。根据目前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现状,结合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水平、社区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到2012年,全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控制在104家以内,其中允许沈家门街道、勾山街道、展茅镇、虾峙镇、登步乡各增加1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允许六横镇增加2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允许朱家尖镇增加3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

 

全区废旧物品回收网点一览表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现有回收网点(家)

新增回收网点(家)

1

沈家门街道

19

1

2

勾山街道

19

1

3

朱家尖镇

3

3

4

展茅镇

1

1

5

六横镇

27

2

6

桃花镇

12

0

7

虾峙镇

13

1

8

登步乡

0

1


合计

94

10

 

八、规划实施及管理

1、加强综合管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经贸局是废旧物品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废旧物品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区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废旧物品行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废旧物品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区公安分局负责废旧物品回收的治安管理;区工商分局负责废旧物品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废旧物品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区环保局负责对废旧物品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区建设、城管局负责将废旧物品回收网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区废旧物品收购业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管理,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规范合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2、规范管理程序。今后凡在规划范围内新增的回收网点,为保证网点选址的合理性,必须先由乡镇、街道签署意见,然后报区废旧物品收购业管理办公室确定。网点经营所必需的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按法律规定程序向环保、工商部门申领,最后向区经贸局和区公安分局备案。

3、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管自律。

4、推进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废旧物品回收网络,提高行业规范经营水平。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支持培育废旧物品收购行业骨干企业,整合规模小、条件差、分拣能力低的收购企业,促进企业逐步向规范和规模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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