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289R/2024-149530 公开日期 2024-05-09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5-0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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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教育部门监管对象主要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考生。

二、监管内容

1.“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对照《普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区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次设置抽查任务,有序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覆盖七个抽查事项,其中“对中小学校园设备用品的联合抽查”6月底前完成,“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的部门联合检查”“非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服务的校车安全联合抽查”“对公办中小学开学安全工作的联合抽查”10月底前完成。4个任务可全覆盖七个事项。

2.日常监管。对于“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考生′的行政检查”“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的监管”两个事项,以现场检查形式,开展日常巡查,于11月底前完成。

三、监管重点

(一)监管对象方面。充分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监管对象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推动监管对象“应上尽上”平台。

(二)数字应用方面。充分应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规范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录入。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确保信用规则应用率100%,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执法办统筹制订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协调各业务科室开展区本级监管对象检查工作,同时加强与市教育局的沟通联系。

(二)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公正、文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录入、及时反馈、按要求整改。

(三)强化统筹整合。科学统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对于随机抽查事项以外的检查事项,科学合理地进行整合归纳,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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