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普陀区东极庙子湖南岙交通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续期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9 10: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岛南侧海域的普陀区东极庙子湖南岙交通码头工程提出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4年06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066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057955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面积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申请时间

普陀区东极庙子湖南岙交通码头工程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岛南侧海域

0.1115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面积为0.0423公顷;港池、蓄水等面积为0.0692公顷)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至2034年05月18日止

附位置图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4年06月19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