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砚瓦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砚瓦岛北侧海域的砚瓦岛海滨浴场提出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4年06月26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066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057955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申请时间 |
砚瓦岛海滨浴场 | 舟山市砚瓦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舟山市普陀区砚瓦岛北侧海域 | 0.2520公顷(其中浴场用海面积为0.2520公顷) | 旅游娱乐用海——浴场用海 | 浴场用海 | 拾年(至2034年07月14日止) |
附位置图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