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称 |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
机构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海西路9号海洋渔业大楼12楼-17楼 |
联系方式 |
0580-3020507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下午14:30—17:30)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海洋经济、渔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推进海洋强区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年度计划。 (三)统筹推进海洋产业发展,编制和实施全区海洋产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指导推进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海洋产业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四)负责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渔”战略。组织实施科技攻关项目及成果应用与推广、水产技术研究推广、渔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承担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区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渔港、水产原(良)种场、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渔业产业化、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水产品加工流通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监督管理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参与水产品品牌培育建设工作。 (六)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渔业生产许可制度。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开展渔业资源增殖和海洋牧场建设工作。 (七)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海洋渔业资源环境调查与监测、涉渔工程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和监督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渔船节能减排、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等工作。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 (八)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含休闲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负责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通讯管理,负责渔船渔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渔场”建设和防灾减灾工作。参与渔船涉外事件处理,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九)依法组织实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十)负责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规划,制定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制度和功能区划。组织建设海洋特别保护区管护、监测、科研等设施。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利用和权益维护的各项活动。 (十一)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项资金保障政策,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建议,审核下达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组织开展海洋经济和渔业发展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索引号 | 11330903002639123B/2022-140016 | 公开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机构 | 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机构概况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2024-06-25
10: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海洋经济发展局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