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张磊)销售的豇豆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个体工商户(张磊)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项目检出值为0.25mg/kg、3.58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4年4月15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SP-ZJ240287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舟山市普陀区苏悦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荞麦酒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苏悦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荞麦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检出值为0.000373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4年4月15日向该公司送达了编号№:SP-ZJ240491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同批次不合格荞麦酒66L,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舟山市普陀区奇迹餐厅购进的牛蛙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奇迹餐厅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检出值为231µ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4年5月7日向该公司送达了编号№:SP-ZJ240387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