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直属单位、执法队:
为深入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对2022年发布的《舟山市普陀区水产行业网络直播营销操作规范》进行修订。现发布修订后的《舟山市普陀区水产行业网络直播营销操作规范》,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4年5月23日
舟山市普陀区水产行业网络直播营销操作规范
为规范普陀辖区水产行业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根据普陀区水产行业网络直播营销现状制定普陀区水产行业网络直播营销操作规范。
一、主体资格管理
直播间运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在网页显著位置以显著方式如实公示。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二、直播间管理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加强直播间管理,在下列重点环节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以暗示等方式误导用户:
(一)直播间运营者账号名称、头像、简介;
(二)直播间标题、封面;
(三)直播间布景、道具、商品展示;
(四)直播营销人员着装、形象;
(五)其他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
三、人员管理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与直播营销人员合作开展商业合作的,应当与直播营销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信息安全管理、商品质量审核、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义务并督促履行。
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维护和落实直播间实名制,不得将注册账号转让、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直播营销人员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间运营者应该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进行管理,定期对直播营销人员进行培训并制作培训记录。
四、选品管理
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对商品和服务供应商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信用情况等信息进行核验,并做好索证索票,留存相关记录备查。应当检查核对拟推广商品的产品的质量、新鲜度、生产许可证、产品标识或者商品包装、标签。
五、经营行为管理
直播间运营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真实、准确展示直播间人数、用户评论以及营销数据,自觉抵制任何形式进行流量数据造假、虚构交易或评价、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和违法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重新编辑或排列好评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
直播营销人员在直播活动中作出的承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台规则,符合其与商家的约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品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