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现将《舟山市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9日
各县(区)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现将《舟山市建设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9日